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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应邀参加《监理工作守则》征求意见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05-15 浏览:6236
  • 本会应邀参加《监理工作守则》征求意见研讨会

          近日,上海市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征求意见研讨会,本会和本会推荐的七家会员单位应邀参加,并代表施工企业对《监理工作守则》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1年,上海全面开展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先后出台了2部法律、8个规章、18个规范性文件。为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建设参与方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上海市建交委组织起草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其内容包括现行法律规范条文汇编,以及建设各方主要法律责任和工作职责,并以表单方式统一规定建设项目稽查的检查项目、工作要求、检查方法、处罚依据和处理意见,言简意赅,一目了然。
          在会上,与会者对《监理工作守则》中有关施工企业的工作要求和检查方法,诸如《工作守则》规定,要求施工企业“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要求 “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应征得建设方同意”、要求“对首次上岗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操作”和“申领发放人员信息卡”、要求“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相关部门”等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据悉,建交委还将继续制订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方面的工作守则,以规范和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行为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