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甲辰(龙)年三月廿八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工作
本会召开“《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将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07-30 浏览:6378
  • 本会召开“《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将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研讨会

          《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正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此条款引起了建筑企业的强烈反响和法律专家的极大关注。为听取会员企业的意见,反映行业诉求, 7月25日,本会与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审计条例(草案)》”第十二条专题研讨会,上海建工、上海城建、中建三局、中铁二十四局等单位的专业工作者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律师等50多人参加研讨。
          在会上,龚一民副秘书长介绍了本会就建议删除《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的相关工作,包括向市建交委递交紧急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由43家企业联署的要求删除该条规定的建议书,以及本会与相关部门、市人大法工委直接反映沟通的情况等。
          与会企业领导和律师从立法依据、与上位法关系、行政与民事法律关系等角度,对《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第十二条规定进行了论证,结合实践中的此类案例,分析了该条规定一旦成立将对工程合同履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并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组织方将把座谈会的内容整理成稿,继续报送给有关部门和市人大法工委,反映建筑行业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