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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995
  •   日前,福建省公布《福建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5%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将把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方案提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提高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积极引导城镇新区按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
      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修订完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等相关地方标准,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绿色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化、信息化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和我省实际,强化住宅空气、水质、隔声性能等健康性能设计要求,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
      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鼓励开展节能门窗、建筑遮阳、高效照明、屋面保温隔热、透水铺砖等绿色化改造。指导福州、厦门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创建任务。
      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加大预制内外墙板、楼梯板和叠合楼板推广应用,提高建筑标准化、模数化水平,着力提升项目装配率。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等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装修和全装修交付,提高整体卫浴、整体厨房、干式工法楼地面、管线分离等应用比例,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
      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鼓励采用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中的产品,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大力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