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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邀请加入中小企业分会的函》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2057
  • 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邀请加入中小企业分会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需要自行申报。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21年1月5日



    关于邀请加入中小企业分会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本会有关会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会服务行业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中小建筑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8月28日,经七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我会决定成立中小企业分会。现诚邀优秀的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加入中小企业分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分会的服务范围

        中小企业分会是我会的分支机构,加入中小企业分会即为我会会员,其服务范围如下:

        1、对中小建筑业企业的发展现状开展调研,及时反映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合理建议和诉求,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建议;

        2、培育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辅助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3、助力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积极引导、推荐符合标准的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及其工程项目创建、参选国家级、省市级质量管理奖项;

        4、推广先进、适用的施工技术在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转化、应用,增强企业技术实力,提高经济效益;

        5、组织会员开展内部联合,优势互补,同时推荐优质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通过专业分包、联合承包等形式与大型央企、国企对接合作,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6、培育民营、中小建筑业企业家队伍。加强企业家人才培养,总结、宣传企业家办好企业的先进经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7、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倡导民营、中小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建立适应其特点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8、培育弘扬行业“工匠精神”,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一线技术、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技能素养。

        二、申请条件和会员范围

        1、申请入会的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愿遵守中国建筑业协会章程;

        (2)自愿申请加入分会;

        (3)积极参与分会工作。

        2、申请加入分会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从事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的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

        (2)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商会;

        (3)热心支持民营和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大型建筑业企业,从事中小企业研究并具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组织。

        三、会费标准

        遵照《中国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请程序

        填写《入会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快递至中小企业分会筹备组。


    附件:《入会申请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