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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建委印发通知: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05 浏览:2102
  •     近期以来,全国多地新发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发生聚集性疫情,暴露出在疫情防控中思想松懈麻痹、管理不到位、工作存在漏洞、防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海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总体部署

        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工地联防联控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守牢现场防疫防线。

        一是要做好现场消杀工作。

        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要建立消杀台账,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并在相应部位公示消毒情况。

        二是要加强现场人员管理。

        严格落实进入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禁止未经登记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做好人员的健康监测,凡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立即送医就诊。要开展疫情防控教育交底,要求作业人员注重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要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要全面排查本市建设工地疫苗接种情况,进入建筑工地的人员均应完成疫苗接种,对应接未接人员要充分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力争疫苗接种全覆盖。

        四要加强区域联动。

        要加强与属地管理部门衔接,主动配合街镇、社区各项防疫措施,结合属地管控政策,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封闭式集中管理各项措施,在工地各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要对每天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来沪或返沪人员应签署承诺,及时关注行程码,如14天内来源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必须立即向项目疫情指挥小组报告。发现有近日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及时做好管控措施,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和街道、居村委报告。

        (二)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属地街镇和居委会领导下持续做好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是落实出入口测温、验码、登记措施,无法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要加强巡查。

        二是按照《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住宅小区电梯和入户单元门厅、主要出入口、门卫室、垃圾箱房(桶)等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等环境整治措施。

        三是对来沪、返沪人员继续实行信息登记,配合属地街镇做好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物业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管理工作,尤其对于保洁、保安等外包服务供应商的从业人员要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大疫苗接种力度,做到“应接尽接”。 

        市、区两级建设、房屋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三)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增加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防护物资、消杀物品的储备,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展态势,全面排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返沪人员及其亲属,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全面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小区物业企业员工外出时应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自8月4日起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市、区两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做好管辖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排查统计工作,每日17时前将当日排查情况和现场防疫情况报市安质监总站(联系人:鲁陶宽;联系电话:54614788-4062;邮箱:837828677@qq.com)。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杜绝麻痹大意思想。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国内其他地方疫情防控教训,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加强流动人员管理,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设工地、住宅小区等重点领域不发生疫情。

        三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防疫要求。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方防控责任,迅速研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细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排查疫情防控工作漏洞、管理隐患,全力确保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