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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质监总站通报5月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1639
  •     近日,市安质监总站官微发布了《2022年5月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情况通报》(沪建安质监〔2022〕37号)。

        原文如下:
        根据市安质监总站《关于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本市建筑工地疫情“动态清零”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有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的系列文件精神,市安质监总站在5月期间继续对全市建筑工地,以涉疫全覆盖、地区全覆盖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多维度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5月份督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站出动5个检查组1538人次,覆盖涉疫工地和16个地区及3个特定园区,共计督查工地575个次(含复查)。
        本次督查发现全市大部分建筑工地能够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严从紧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项防控工作,现场防疫管理情况持续向好。督查发现,90.6%的建筑工地能够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佩戴N95/KN95口罩的要求,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切断病毒传播途径;93.7%的建筑工地能够主动遵守并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开展核酸检测及抗原自测相关工作,分时分类做好各项台账记录,确保不漏一人;99.7%的建筑工地能够落实在工地出入口张贴场所码的相关要求,为实现精准防控及复工复产做好前提基础。
        二、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共计开具警示督办单16张,涉及12个项目16家企业,开具整改单16张。督查发现仍有部分建筑工地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未认真落实。(点击阅读原文,获取原文件)
        三、督查处置
        针对本月疫情防控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检查组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对12个警示督办的工地,由相关监督机构实施跟踪复查。对发现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工地,将对责任单位实施从严从重的惩戒措施。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建筑工地参建各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统筹做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215号)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
        2.坚决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当前本市社会面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仍然要继续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按规定做好建筑工地核酸检测工作,全面及时进行工地现场人员实名制登记和状态标注,落实建筑工地人员进出流动管控要求,适时组织疫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遭遇疫情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进行应急处置。
        3.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各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行业指导和监管,协调、协助属地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建筑工地所有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按照《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疫情防控提示卡》做好个人防护。
        4.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监督机构应及时开展复工后建筑工地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存在重大漏洞和安全施工存在隐患的,应责令立即全面停工整改,对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严肃顶格处理。


        (来源:安质监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