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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建筑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779
  •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决定依法撤回36家建筑业企业、18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相关资质。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湖南省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并于7月31日发布了《关于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公告》,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58家建筑业企业、26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情况进行了公告,并明确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按规定给予相关企业3个月整改期限,且整改期限均已过期,对于核查情况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复核或复核仍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将依法撤回资质。
      10月8日至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撤回36家建筑业企业、18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相关资质的公示》。公示期间,36家建筑业企业和18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未提交申述材料或申述意见不予采纳,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据了解,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8条第2款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根据上述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上述企业相关资质。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