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
住区设计
2.1.7 住宅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4m,以小高层和多层住宅为主。
2.2.4.1 住区主要出入口宜预留进深不小于10m,面积不小于200㎡的缓冲空间,设计落客区、快递车位、搬家车位、智能快递存放等功能。
2.3.10 架空层层高不应小于3.90m,且净高不应小于3.30m。
2.3.13 住区应采用环保型弹性减振材料建设健身步道,宽度不小于1.25m,连续长度不小于200m。
户型设计
3.1.4 住宅净高不应小于3.10m。
3.1.8 分别配置生活阳台和休闲阳台。其中,生活阳台进深宜大于1.50m,并预留晾晒空间;休闲阳台进深宜大于2.40m,且不布置生活用水器具。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得大于住宅建筑面积(含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20%。宜考虑户型私密性,在窗台、阳台处做外挑线条处理。
3.1.9 住宅应结合建筑立面设计、使用高性能门窗材料,统一建设封闭阳台,封闭阳台外不得设置晾晒设施。
3.1.10 设备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400mm、深度不应小于600mm,前方空间不应小于2m。
3.1.12 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住宅建筑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住宅电梯应设置智能监测设备,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内应安装空调。
室内环境、结构设计
3.2.26 钢筋混凝土平屋面应采用抗渗混凝土,等级不低于p6C30,屋面板厚度不小于120mm。
3.3.1 非承重隔墙宜采用便于二次改造的隔声效果好的轻质内墙隔板。
3.3.2 客厅、卧室、书房等居住空间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30mm,卫生间、厨房、阳台等其他功能房间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3.3.3 客厅、多厅一体等空间不宜出现结构梁。
3.3.4 建筑应优先采用装配式楼盖。装配式楼盖可采用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预制带肋混凝土叠合板等。
3.4.3.1 地下车库结构净高不低于2.40m。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1:1.2,车位尺寸宽度不小于2.5m的车位达到总车位数的50%以上。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