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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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通知明确:
《细则》是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求,也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将《细则》执行情况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主体认真执行《细则》,把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落实到每个项目、每名员工、每道工序。
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
即日起,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应遵照执行!
1.3 适用范围
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1.4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各自工程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工作年限内承担相应责任。
7.1 《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是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定,用于规范企业及项目质量安全行为、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遵照执行。
7.4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广东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