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的通知 沪建质安〔2025〕590号
发布时间:2025-12-23 浏览:7
-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全链条整治,以建设美丽上海为目标,提高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工程建设形象,在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政府23号令)的基础上,特制定《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以下简称《提升标准》),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类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非交通类)工程。
二、实施时间
2026年1月1日后,实施范围内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提升标准》要求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落实《提升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配备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明确并细化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同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动态调整优化方案,确保作业环境始终处于安全、有序的状态。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加大宣贯推进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抽巡查中,将提质升标工作作为重点推进内容。未按照《提升标准》落实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确认不能评为“优良”。
(三)强化管执衔接。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未落实防尘措施、未落实降噪措施、未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和未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移送城管执法、绿化市容或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处置。在收到绿化市容部门移送的关于工地建筑垃圾管理视频监控设备、建筑垃圾现场管理等相关问题时,应要求工地暂停工程渣土开挖作业并进行整改。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
2.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单
3.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及条款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