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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召开《上海市审计条例》实施后施工企业应对策略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11-06 浏览:6645
  •       11月2日,本会与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上海市审计条例》实施后施工企业应对策略研讨会,上海建工、上海宝冶、中铁二十四局、上海十三冶、浙江中联、舜元建设等企业领导或法务工作者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律师等50多人参加研讨。
          在《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针对其中“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一节内容,本会和律师协会等单位曾组织过多次不同范围的研讨活动,并将会员企业的呼吁直接报送市人大法工委等部门,希望将此内容予以删除。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条例》中,仍保留了此节内容,并在其后增加了“审计机关的审计涉及工程价款的,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关于工程价款及调整的约定作为审计的基础”的表述。《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研讨会上企业领导和专业律师纷纷发表了各自看法,认为《条例》实施后,对施工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必须通过自已的有效应对,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对自身的影响,防范风险的发生。同时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在《条例》的总的原则下,完善一系列实施细则,做好与建设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研讨会后,组织方将整理发言(包括书面发言)的内容,将有助于施工企业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整理成文,发给会员单位借鉴参考。同时将涉及要求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内容向有关方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