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甲辰(龙)年三月十九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刊物 > "营改增“专题 > 信息转载
建筑企业营改增6大红包,助企业税负只减不增
 发布时间:2016-05-05 浏览:3803
  •     从国家政策面上来说,政府为了确保建筑业税负只减不增,在营改增新政中为建筑业提供了过渡期优惠政策。建筑业营改增有6大红包,只要用好这些红包,企业税负将只减不增。
        红包1:对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和3%营业税一样)。由于增值税价税分离,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所以纳税基数实际低于此前的营业税,因此老项目税负只减不增。
        红包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也可以确保企业税负不增。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红包3: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因此税负不会增加。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红包4:甲供工程在营业税体制下,征税的营业额中包括建设方购买的材料、设备等成本,但在增值税体制下,材料、设备等可以由建设方纳入进项抵扣,因此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对这部分不再征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红包5:建筑企业对不同的项目可以采取不同征收方式,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11%税率),方式灵活。而且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下游企业抵扣。
        例如,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采购材料所占合同价税总额比例大于48.18%(比例来源,请参考本微信公众号《营改增后,甲供工程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节税?条件是什么?》一文),建议选择一般计税,否则选择简易计税,税负将降低。
        红包6: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在建筑服务发生的预缴税收环节,是按照总分包差额的2%预缴增值税,而此前需要按照3%来预缴营业税,因此营改增后预缴环节占用企业更少的资金,有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