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甲辰(龙)年四月十一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5)12号]
 发布时间:2015-02-09 浏览:5832
  • 各有关单位: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春节期间工地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建设系统特殊时段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建管 [2015]1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节前、节中、节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
       二、节前检查,排查隐患
       工地停工前,各方要开展节前检查工作,检查现场各项安全应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春节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留守工人生活安排情况,以及施工现场设施设备安全情况。确保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完好,施工电源切断,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到位,临边洞口防护封闭,重点突出对安全围网阻燃性能的检查,伪劣、不阻燃安全围网一律调换。认真整改、消除隐患,节前检查记录报受监监督机构备案。
       三、加强值守,及时报告
       节日期间所有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值班纪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总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填写值班记录,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原则上,节日期间工地不加班。
       停工工地要将大门封闭,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工地的定时巡查,尤其应防止燃放烟花爆竹时火种窜入工地,引发火灾;防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工地。对各种突发事件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四、复工检查,保障两会
       严格春节后工地复工管理,施工企业在工地复工前认真组织复工条件自查,重点检查管理人员到岗、工人(尤其是新进工人)教育,现场设施设备安全等。实行节后复工令制度,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查符合要求后,复核检查通过后签发复工令,并告知受监部门。
       受监监督机构根据区域情况对工地节前、节中、节后、直至3月初全国两会期间组织抽查,对人群密集区域、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应加大抽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除安全围网火灾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社会稳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抄送:市建管委办公室、质安处;各监督机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上海建工、城建集团,大口组长单位,有关行业协会